【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近來接獲消費者申訴,指保險業務員未具登錄資格卻招攬保險,以致衍生爭議。



金管會呼籲,消費者購買保險時,應要求招攬人員出示登錄證,確認其具有業務員登錄資格,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指出,由於保險商品多元化,為提升保險業務員專業知識,主管機關針對保險業務員訂有各種招攬資格考試,凡未經業務員考試通過並辦理登錄者,不得招攬保險。



在壽險方面,有一般業務員、投資型保險及傳統型外幣保險三種招攬資格考試;產險方面則有一般業務員登錄考試。



金管會說明,消費者於購買保險前應要求業務員提示登錄證,登錄證上登載有公司名稱及可招攬的保險種類,消費者若對其登錄資格有疑義,壽險公會設有電話語音供民眾查詢。



金管會同時呼籲,保險業務員切勿將其登錄證借予他人使用,若經查獲,將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懲處,最嚴格將撤銷業務員登錄資格。



【2008/09/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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