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份起,要投保醫療險或防癌險,恐怕就必須忍受新調整的保險費率,而其中這波費率調整中,又以防癌險的漲幅最高,保費漲幅普遍為2~4成之間,因為壽險業者認為,國人的罹癌率持續增加,保險公司只有年年調漲保費,才能夠減輕癌症險理賠率居高不下帶來的沉重壓力。


「1單位」防癌險 難應付醫療支出


不過對於很多民眾而言,投保防癌險往往都是基於預防的心態,根據業者的統計,莫約有超過5成的保戶,在購買防癌險時都只買保費最低的「1單位」,也就是假設不幸被診斷出癌症,至少可以領到保險公司最基本的理賠金額。但是,是否只要有了癌症險的基本保障,就等同於在癌症治療過程裡,理賠金額足以讓你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支出?


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為壽險業者指出,防癌險產品從問世到現在,除了費率年年漲之外,保單給付項目也隨著醫療需求而增加。部分保險公司早年推出的防癌險保單內容,給付項目僅有4~6項,但是現在防癌險保單內容至少會有8~項。


目前一般的癌症險保單內容大致可分為下列11項:初次罹患癌症、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癌症放療保險金、癌症化療保險金、癌症骨髓移植保險金、乳癌重建手術保險金、癌症義肢及義齒裝設、癌症身故保險金。


(表1)健保對抗癌症給付有限——健保給付內容


























項目 健保有給付 健保不給付
每日病房費 3~6人病房 1~2人病房+膳食費
手術費 一般手術 高科技手術(例如:鼻咽癌患者最常使用的鐳射切除手術)
醫療費用(雜費) 1.處方藥

2.一般檢驗

3.義肢(有條件給付)

4.輸血(緊急傷病的必要輸血)
1.醫師指示用藥

2.高科技檢驗

3.指定醫師費

4.血液

5.救護車費

6.義齒、義乳、義眼等等其他附屬品。


(資料來源:ING安泰人壽;整理:林正文)


理賠給付差距大 貨比三家有保障


不過,各家保單的給付條件與理賠金額差距甚大。威盛保險經紀人公司經理賴慧珠指出,目前各家防癌險都是以一單位為計算基準,但是不同的防癌商品,給付內容差異甚多,因此消費者在投保前應該還是要有「貨比三家」的精神。


究竟該如何檢視自己的防癌險保單內容是否足夠?壽險業者建議可從大指標來逐一檢視.:


指標1 癌症住院保險金是否足夠?


所謂的癌症住院保險金,是指因癌症入院治療可以領到的日額保險金。投保1單位最低的金額為每日給付1,000元,投保單位愈高,日額給付才會倍增,但是保費也愈高。


ING安泰人壽資深行銷經理謝佳芳指出,目前健保只給付3~6人病房的病房費用,許多醫院幾乎都是一床難求,再加上癌症病人在治療過程抵抗力較差,要降低病房內感染的可能性,最好是選擇單人或雙人房。


不過,單人或雙人病房的健保差額約在2,500元至6,000元不等,僅靠癌症險的住院保險金,只能產生些微的貼補作用。


保德信人壽行銷協理陳玉婷指出,住院保險金的額度到底該保到多少,基本上看個人需要的醫療品質而定,甚至有些人願意加買日額型的住院醫療險,提高日額給付金額,當作補貼非健保給付的病房自負額或是因病住院無法工作的薪水損失,甚至還可以支付看護費用。


指標2 是否有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目前市售的防癌險中幾乎都有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的項目,因為癌症發現愈早,治癒率愈高,後續需要的醫療支出也相對減少,因此部分防癌險保單特別重視初次罹癌保險金。


不過,初次罹癌保險金還會依照罹患癌症的情況來支付,例如像是原位癌(有些保單稱作低侵襲性癌症)的給付金額較低,非原位癌的癌症則給付金額較高。


再者,初次罹癌保險金的給付都以一次為限,如果再罹患其他癌症時,初次罹癌保險金就不再給付。


指標3 是否有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拜醫療進步之賜,現在治療癌症的技術日新月異,醫生都會鼓勵患者嘗試鏢靶治療或是口服式化學治療,這類診療方式都是靠藥物控制癌細胞的變化,每次療程病人只須住院1天,注射完藥品後,就可以返家休養,或是定期到門診回診領藥,便能夠自行在家服藥,根本不需要住院。


台明保經公司處經理胡之希指出,癌症患者有時還會因為副作用或併發症必須經常回到門診報到,因此回診機率頻繁。


此時如果有門診醫療保險金,便能夠貼補健保不給付的醫師指定用藥,或是門診掛號費等。


指標4 是否有癌症出院醫療保險金?


不論何種癌症治療方式,癌症病患在療程結束後都需要時間療養,由於醫院病床不敷使用,因此醫生多半會鼓勵病患出院返家療養。早期的防癌險給付內容還是針對傳統住院治療方式來設計,因此泰半沒有出院療養金的項目。


出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金額是住院療養金日付額的一半,例如住院保險金每日給付2,000元,居家療養金則是1,000元,給付天數比照住院天數。這筆錢或許金額不大,但是因為罹癌而收入中斷的人來說,也不無小補。


指標5 是否有癌症身故保險金?


國人的罹癌率愈來愈高,但是存活率也因為醫學進步而提高,根據衛生署的統計顯示,目前罹癌患者中可以達到5年存活率的女性高達62%,男性也有38%,可見癌症不再是無藥可醫的絕症。


不過由於防癌險的理賠率愈來愈高,許多保險公司在設計商品時,將不會再推出主約方式的防癌險,而是以附約的方式和壽險產品一起搭售,這樣的做法也可以降低商品本身的保費成本,但是保戶必須留意,附約型態的防癌險保單內容是否涵蓋「身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的用意是在照顧保戶的家人,可以留下一筆錢,減輕家人的經濟壓力。


不過,防癌險中的身故保險金支付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如果保障期間都沒有罹患癌症申請理賠,身故時就可以領到完整的保額,才不會覺得過去繳的保費都白繳了。


另一種方式則是用總保額扣除已經給付的保險金,如果還有剩餘保險金就會當作身故保險金,這種方式也是現在帳戶型防癌險常見的給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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